发布时间:2024-01-31浏览量:806
一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 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四)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血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如遇以下情形,务必提高警惕
1.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 以“扶”“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四、四看三思等一夜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二看宣传内容;三看经营模式;四看参与集资主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五、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3.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