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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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关于函证业务相关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1浏览量:2917

一、我行办理函证业务的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部门:总行营业部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999

  电话:0431-89395792

二、办理函证业务所需资料:

  1、询证函原件(加盖被询证企业财务章、法人章、骑缝章、询证单位印章)

  2、跟函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原件、工作证件或介绍信

三、关于函证业务收费标准:

    我行办理函证业务,免收手续费。